2014年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足球预赛竞赛规程
2014年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足球预赛竞赛规程,比赛时间定于2014年2月8日至15日,赛事在红河州泸西县举行,由泸西县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参赛对象涵盖全省各州、市。比赛设有一级男子组别和二级男子组别。报名参赛需以州、市整体为单位进行。每队需要选出一名领队,再挑选两名教练,配备一名医生,最后确定二十二名运动员参赛。一旦报名结束,不能再调整或增减参赛人员。报名过程中,必须提供两种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这些服装应包含上衣、短裤和球袜。各参赛队伍有责任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需进行体检并出示健康证明。各参赛组织需为旗下参赛选手投保规定金额的意外事故保障。五、赛事流程(一)比赛流程1、整体赛事实行赛会模式。2、依据参赛队伍数目划分组别,各组开展循环赛,随后进行淘汰对抗。3、淘汰赛阶段90分钟较量若战平,则通过点球大战决出胜者。(二)排名规则1、整个赛程中,每支队伍每赢一场积3分,每平一场积1分,每负一场积0分。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的情况时,首先比较这些队伍之间的直接比赛结果,胜者排名更靠前,其次看这些队伍之间直接比赛的净胜球数,多者排名更靠前,再次比较这些队伍之间直接比赛的进球数,多者排名更靠前,若仍有相同积分,则比较这些队伍在当前阶段的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排名更靠前,接着比较这些队伍在当前阶段的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排名更靠前,如果上述条件依然无法分出名次,则通过抽签决定最终排名,抽签胜者排名更靠前。在循环赛中,若90分钟内双方战平,则立即采用点球大战来判定胜者,六,参赛选手条件 (一)报名参赛的人员年龄要求为:甲组必须是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选手,乙组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选手。参赛者的年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执行,具体出生日期需参考在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记录。倘若身份证上的年龄数据曾遭修改,应以最初登记的信息为标准。依据云南省体育局发布的《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参赛选手需持有县级公安机关指定机构核发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出示云南省青少年省级体育竞赛运动员电子注册IC卡,缺少任何一项均无法参赛。从外省引入或交流的外籍运动员,一律不允许参与赛事。在本届省级综合运动会中,获得前三名的体育队伍,若有运动员不同意省级运动队进行试训选拔,其队伍的竞赛成绩将被取消,并且这一情况会通知到运动员所属的州、市政府。性别验证依照国际相关机构的规范进行操作。已经代表其他省份完成注册登记的选手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参赛资格的判定依据省体育局发布的省运会总体章程来实施。(八)关于参赛选手学识考核: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段(即初一、初二、初三)的学生选手必须参与学识考核,考核未达标或未参与考核的学生选手禁止参与竞赛活动,可进行补考。报到期间需递交在校证明。七、比赛规则与要求(一)依照国际足球联合会颁布的《足球比赛规范》执行。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与《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开展相应工作。比赛时长分为90分钟,前后两半场各45分钟,两半场之间休息时间最长为15分钟。所有比赛场次均需依照赛区组委会所制定的日程表和规定的时间执行。若遇特殊状况须调整赛事日程或揭幕时刻,需赛区管理机构向云南省足球组织提交申请,获得许可方可执行。倘若因特殊状况导致比赛暂停,即便赛区管理机构多方尝试仍无法继续,暂停时的比分有效。赛区管理机构须迅速另择时段与场地,补足未完成的部分赛事,含点球决战。比赛场地所有赛事需在满足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的天然草皮或人造草坪上开展。比赛运动员 (一)每场赛事报名阶段,各参赛队伍从报名表里选定18名选手,包含首发队员11名,替补队员7名,并且能够从这些人选中挑选5名进行换人。第二项规定要求每支参赛队伍需在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将参赛人员名单递交至第四官员处,名单上未列出的选手不允许参与比赛。第三项规定要求所有参赛选手的姓名及号码必须与提交的名单完全一致,若存在不符情况则禁止其出场。第十项条款涉及比赛装备使用规范,其中要求所有参赛选手的服装颜色需保持统一,而守门员的着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选手形成显著对比。比赛选手务必佩戴护膝,紧身裤的色调须与运动短裤的色调相吻合。场上队长必须自行准备与服装有明显反差的臂章,臂章的宽度不应低于六公分。参赛选手禁止穿着带金属钉的足球鞋。第十一条涉及黄牌和红牌。一名参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