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踢假球获刑的申思、祁宏近日涉足球青训,足协密切关注
7月18日,中国足协发布情况通报。
近期里, 中国足球领域的协会留意到了涉及申思、祁宏投身足球青训活动这个相关事件的一些信息, 当下进行通报如下这般情况:
1.足纪字〔2013〕028号的《关于对原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运动员申思等四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已经表明, 中国足球协会终身禁止申思从事任何跟足球有关的活动, 同时也终身禁止祁宏和足球产生关联的活动。
2.《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二十四条, 针对“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啥是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呢, 就是禁止被处罚对象, 去从事和足球有关的任何活动, 这里面包括投资、管理比赛, 之外还有其他的。
3.中国足球协会会紧密留意上海市相关部门针对該事件的调查进程, 调查得出的结果会即刻朝着社会进行通报。
各地足球管理部门, 应当切实去落实, 对于禁业人员展开核查;各青训单位当中, 要做到科学进行训练, 倡导文明训练方针,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维护其合法权益。
两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曾被判刑
据新华网曾有过的报道, 在2003年的时候, 那场甲A联赛的最后一轮比赛里, 被视为夺冠热门的上海国际队, 在自己的主场, 以1比2的比分, 输给了天津泰达队, 这样的一个结果, 让身处同城的球队上海申花队, 最终拿到了冠军。申思、还有祁宏、以及江津、李明这四个人, 被怀疑涉嫌收受贿赂, 从而故意输掉了这场比赛。
申思有国脚经历, 祁宏有国脚经历, 李明有国脚经历, 江津有国脚经历, 祁宏和江津是国足打进日韩世界杯的主力球员, 申思获得过世界任意球大赛第三名, 2010年10月申思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祁宏也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之后调查结束他俩返回上海, 2012年3月申思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逮捕, 祁宏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逮捕, 李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逮捕, 江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逮捕。
2012 年 6 月 13 日, 辽宁沈阳中级人民法院, 针对此案, 做出了如下一审公开宣判, 对, 就是公开宣判: 被告人申思, 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且还要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0 万元;被告人祁宏, 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同时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0 万元;被告人江津, 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而且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0 万元;再就是被告人李明, 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同样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50 万元。
2013年2月, 中国足协宣称要针对在“反赌扫黑”行动内被查出来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跟个人施行处罚。有33人被罚得终身禁止去从事足球活动, 这其中包含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好些原球员。
在2014年11月的时候, 中纪委网站转载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篇名为《拿什么拯救“瘪了的足球”? 》的文章, 这篇文章呢, 以中央巡视组针对国家体育总局进行的巡视为背景情况,指出了干部群众所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含了“比赛违背公平原则、弄虚作假”, 还包括“赛事开发经营呈现出混乱的状况”, 另外还有“总局直属单位权力处于高度集中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