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在足球比赛的规则术语中属于比较难以理解的一个。
先解释一下越位规则:当进攻队员传球时,如果接球者位于对方半场,并且面对的防守者不足两人,这种情况就构成越位。一旦发生越位,比赛将暂停,由防守方在越位发生的位置进行掷球,然后重新开始比赛。
这个定义让人感觉很费解,我来给大家说说越位这项规则是怎么形成的,这样大家就能懂了。
以前没有越位限制时,双方球队常在对手球门区域安排一名或两名队友充当策应角色。比赛进行中,若防守方注意力分散,进攻方球员只需将球递给门前的策应队员,就能轻易制造出策应队员与门将的单对单局面,进球可能性非常高。因此常常看见对手暗中安排的“眼线”和门将形影不离,有时“眼线”还出现在门将的身后——只要门将离球门稍远,就会严重破坏比赛的观赏体验。
越位规则的设立是为了防止某种场景的出现。当进攻方队员传球时,接球者位置前方不能仅存在门将或无防守者,至少还需有另一名防守队员存在,这才满足“防守方人数不少于两位”的要求,因此不构成越位。
由于存在“越位”这项规定,足球竞技中便衍生出另一种战术——造越位。
故意后撤的防守者,会使得最接近己方球门的进攻者单独面对守门员,尽管此时进攻者并未实际越位,却处于越位状态。一旦该进攻者接到队友的传球,便会构成越位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