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为赛季第八期裁判评议结果,中国足协展开公布。这期评议,关联俱乐部申诉意见才进行,其同时评议了8个包含各种赛事区别的判例。这些判例呢分为中超联赛一种、还有中甲联赛一次、在加中乙联赛一回、以及女超联赛一个。评议组对这众多判例细致查验后,认定其中存在裁判员有三次把判罚遗漏也存在错误判罚的情况。
本期评议会依旧是采用视频会议这种形式,会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的有关人员,以及权威媒体的代表来列席并旁听会议,采用的是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以及单独发表意见相互结合的这种形式,总共确定了3起错漏判的情况。
在中超联赛第11轮的比赛里,涉及青岛海牛与南通支云两队,当比赛进行到第90分钟时,南通支云展开进攻,并且向对方罚球区内传中,第一助理裁判员举起旗帜示意球在此刻已在空中越过球门线,裁判员那时延迟鸣哨。紧接着之后南通支云队员去完成头球射门,球在球门线旁边被青岛海牛队员踢出来让球解围,随后裁判员鸣哨来停止比赛,并且判给青岛海牛队踢球门球。经过VAR介入,还执行视频助理裁判进行回看分析之后,裁判员更改判罚,判定南通支云队进球且进球是有效的。
评议组一致认定,球门线机位的视频清晰呈现,南通支云队传中之际,球在运行进程中未跨越球门线,在此情形下,第一助理裁判员做出了错误判断,然而裁判员采用延迟鸣哨的办法让比赛持续下去,之后南通支云队进行头球射门,球在被青岛海牛队解围以前,已然整个越过球门线进了球门,裁判组在VAR操作层面运用得当,VAR介入无误,裁判员改判进球有效处置正确,不过第一助理裁判员的相关判罚属于错判。
在中甲联赛第10轮比赛里,对阵队伍为南京城市与重庆铜梁龙,直至第85分钟时,重庆铜梁龙的10号队员往前插,并且进入对方罚球区内去接球,此时南京城市的1号守门员进行出击给予防守动作,然后重庆铜梁龙的10号队员倒地,最终裁判员临场作出判罚,认定南京城市的1号守门员犯规,进而给出罚球点球处罚。
评议组达成一致认知:现下拥有的视频没办法明确清晰地展现双方队员之中到底有没有出现身体上的接触 ,不过重庆铜梁龙这支队伍中的10号球员在双方俩队运动员有可能产生身体方面接触的以前既已切实做出必然快要主动倒地的那般行为动作,而且南京城市队1号身为守门员进行的出击并没有任何犯规方面的动作表现,这俩者就算是出现了接触情况这种情形,实际上这种接触状态亦是由于进攻一方的队员主动挑起来形成发起的。由此表明进攻一方队员带有着假装被犯规进而想要以被犯规缘由获得罚点球机会的那样意图,所以应该判定进攻的一方也就是重庆铜梁龙队10号球员属于违规(假装这方面行为),而且要直接向其直接出示黄牌予以警告处罚,然后这场比赛要改为南京城市队进行踢用间接任意球从而得到恢复比赛,裁判人员在比赛正在进行的现场对南京城市1号运动员身为守门员犯规并判定进行罚球点球的最终决断决定是存在错误的。
在中乙联赛第8轮,北京理工与湖北青年星的那场比赛里,到了第98分钟时,北京理工的5号球员于进攻途中,被湖北青年星的60号守门员犯规了,最先裁判员判定犯规地点是在罚球区外,进而作出判罚是直接任意球,之后,在与助理裁判员进行沟通以后,于比赛恢复之前,又改判成罚球点球,并且给湖北青年星60号守门员出示了黄牌。
评议组一致作出这样的认定,即湖北青年星60号守门员的那次犯规,是符合破坏对方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这一判定标准的,所以这名守门员应该被出示红牌且被罚令出场。在关于犯规地点的认定方面,多数成员持有这样的看法,那就是湖北青年星60号守门员出击的时候,是在罚球区外对北京理工5号球员犯规的,因此应该判罚那种直接任意球。裁判员在临场时作出判罚球点球这个决定是错误的,做出出示黄牌这个决定也是错误的。此次判例还征求了国际裁判界权威专家的意见,专家的观点同样认为,应该判罚那种处于罚球区外的犯规动作,而且要出示红牌。
在女超联赛第7轮,存在海南琼中女足跟上海农商银行女足的赛事,于赛事进程的第52分钟时,上海农商银行女足的39号队员带着球朝对方罚球区前去,此时海南琼中女足的23号队员出现防守犯规情况,最开始裁判员将犯规地点判定在罚球区外,遂而判罚直接任意球。之后,经由助理裁判员提示,并且跟助理裁判员进行沟通以后,裁判员进而改变判罚成为罚球点球,于此过程并未出示红黄牌。
很多评议组的成员觉得,海南琼中女足二十二号于本人罚球区域之外针对上海农商银行女足三十九号做的犯规行为,是导致后者倒下的主要缘由,理应针对此犯规判罚直接任意球。而且那样操作违法破坏对手直接获取进球、得分机会,务必给犯规运动员贴上出牌牌来处罚登场,现场裁判判定球点球的决策有误。因此造成这个环节没有明确提出任何处置意见而错罚啦。(见5月16日出版的,《中国商报:18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