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日期:有效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市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持续发展,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充实学生课余时光,积极推广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依据《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意见》,经过相关讨论,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活动以及201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阳光赛事。
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常体发〔2011〕88号
常州市体育局
文件
常州市教育局
常体发〔20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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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
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各地区体育管理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以及各相关学校:
为促进本市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持续开展,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充实课余时光,积极推广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依据《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意见》,经过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互动赛事及201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阳光赛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1年10月28-30日。
二、参加对象
1、各小学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学生必须是该校在籍在读学生;
2、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三、竞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1、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均设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新增设乙组赛事,涵盖篮球与排球项目,参赛者年龄限定在2001至2002年之间。
参赛队伍数量决定比赛形式,若少于或等于六支队伍,则采用单循环赛制;若多于六支队伍,则进行分组循环赛,每个小组的前两名进入交叉决赛,最终决出前六名排名,若参赛队伍不足六支,则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确定最终名次。
四、会议安排
篮球领队会议定于10月29日上午10点举行,排球领队会议安排在当天下午2点,足球领队会议则定在下午3点,所有会议均设在虹景小学会议室召开。
篮球赛事的抽签会定于十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举行,排球赛事的抽签会定于上午十时举行,足球赛事的抽签会定于上午十一时举行,这三个项目的抽签会议都在虹景小学的会议室进行。
五、参赛要求
已获得体育特色称号的学校,需要参与对应的竞赛活动,如果不参与,就要取消其特色称号。
各辖市区必须确保每项赛事的乙组男队和女队均有队伍参赛,每项赛事至少要有一支队伍参赛,分别对应乙组的男队和女队。
六、健康证明及保险
1、各参赛队需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
参赛各方需自行负责处理比赛期间运动员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或意外伤害,并须在报名环节提交一份保险凭证的复制件。
七、报名方式
各参赛学校需将报名表加盖公章,10月11日前要送到常州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联系人是徐文博,电话号码是;另外还需提交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如果错过了截止日期,就视为放弃参赛资格。这是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规程的报名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篮球、排球、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州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 2011年9月28日发布
共印:12份
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特色学校名单
以足球教育见长的学校有:溧阳市南渡中心小学,溧阳市天目湖实验学校,新北区孝都小学,雕庄小学,横林实验小学,夏溪小学,先行小学,丁堰小学,金城镇中心小学,金坛河滨小学,溧阳文化小学,湖塘桥中心小学。
篮球特色学校有:金坛儒林中心小学,金坛岸头实验学校,溧阳南门街小学,平陵小学,戴埠中心小学,河口小学,社渚中心小学,大溪小学,上黄小学,南渡中心小学,新华实验小学,泰山小学,北郊小学,中山路小学,礼嘉中心小学,庙桥小学,奔牛实验小学,湖塘桥实验小学。
排球特色学校有常州二实小, 指前中心小学, 后阳小学, 岸头实验学校, 溧阳新昌小学, 溧阳别桥小学, 武进星辰实验学校, 薛家中心小学, 罗溪中心小学, 小河小学, 丽华小学, 清凉小学, 南夏墅小学, 鸣凰小学, 前黄实验学校, 西林实验学校, 常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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